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到长汀县
开展法治建设情况调研
为做好法治建设有关工作,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、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岩生等领导到长汀县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调研。
4月22日,黄岩生主持召开了长汀县法治建设工作调研情况汇报会。县委副书记于海代表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汇报长汀县法治建设情况,长汀县法院、检察院、自然资源局等12个县直单位分别作了交流汇报。会后,调研组走访了有关县领导。
黄岩生在听取长汀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后,肯定了长汀县在法治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效,特别是对长汀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,主动推进《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》和《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两个法规的立法深表赞赏。对下一阶段法治建设,黄岩生强调了三点意见:一是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基层法治建设的根本行动指南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,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治国、依法治省、依法治市、依法治县全过程。坚持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,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不断推进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。二是要进一步营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结合长汀实际,科学决策,合理谋划,不断提高法治的核心竞争力。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,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等各个环节,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。没有严格执法,就没有法治政府,也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。越是严格执法、依法执法,就越能在招商引资等方面有大作为。同时,主动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大局,及时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,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、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中贡献智慧和力量。三是要进一步为长汀建设提供法治保障。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,落实党政领导法治述职内容。要强化法治机构建设,保障人员配齐配强,理顺法治建设的机制体制。要重视加强法治人才的培养,提高法治专业人员的法律素养。要运用科技信息等先进技术,为依法治县提供有效保障。来源:长汀县司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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